房屋抵押登记(包括农村房屋)

 

一、  设立理由及依据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

押当事人应当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第三十一

条:“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二、办理(受理)程序

 

1、受理    2、审批   3、发证

 

二、  申报材料:

 

法定申报材料

(一)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二)抵押登记申请书;

  (三)抵押合同;

  (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

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五)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六)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七)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实际受理材料

 

(一)个人房屋抵押登记

 

1、湖州市房屋他项权利登记申请审批表;

           

            2、房屋所有权证及共有权证原件、复印件;

 

            3、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复印件;

 

            4、抵押房地产合同和抵押物清单原件;

 

            5、房地产评估单或抵押双方估价协议书原件(属公积金贷款的提供契证即

可);

 

6、产权人及共有人到场亲笔签字或由银行盖章确认“当事人到场签字”,并由

 

经办人签字:

 

1)抵押人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借款人为第三方则需借款人

 

身份证复印件或借款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未婚: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已到法定婚龄且未婚的,应由本人声

 

明或民政部门提供证明,并提供契证复印件;

 

3)未满十八周岁需出具户籍证明、监护人声明公证书(声明以被监护人利益为

 

由);

 

4)离异的需出具契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

 

5)丧偶需提供有效证明资料;

 

7、外地银行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外地金融机构还需提供金融行

 

业经营许可证;

 

8、农村房屋抵押登记还需提供:

 

(1)集体土地使用证及复印件

 

(2)集体土地抵押需土地所有者同意抵押证明。

 

(二)单位房屋抵押登记

 

1、湖州市房屋他项权利登记申请审批表;

 

2、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

 

3、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复印件;

 

4、抵押房地产合同和抵押物清单原件

 

5、房地产评估单或抵押双方估价协议书原件

 

6、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7、外地银行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外地金融机构还需提供金融行业

 

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8、上级机关批准文书:

 

1)股份制单位需章程复印件加盖公章,董事会同意抵押文书原件(另附董

 

事组成人员名单原件)或股东会同意抵押决议原件;

 

2)中外合资单位需外方同意抵押文书,并需经董事会通过(原件)

 

(3)有企业需上级机关批准文书(原件)

 

三、办理期限: 3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及依据:工本费10元(收费文件名及文件号)